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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馬超
  4月20日下午,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城管執法大隊的官方微博轉發了一名城管隊員戴著谷歌眼鏡、穿著制服的圖片,引起網友關註。有網友質疑,如此價值不菲的眼鏡,是不是公款購買的?
  4月21日,有媒體報道證實,這副谷歌眼鏡是天寧城管大隊一名隊員自費購買。隨後,這名城管隊員迅速在網絡上躥紅。有關專家表示,一副眼鏡、一張照片、一條微博,之所以能迅速爆紅網絡,其背後透露出的是一種對權益保護的訴求。
  一副眼鏡花了幾個月工資
  天寧城管大隊官方微博轉發的微博,其實是該大隊隊員蔣佚凡在4月20日上午用網名“小兵蔣佚凡”發佈的,內容為“科技改變城管,自從咱們城管戴上谷歌眼鏡後,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一口氣上五樓還不費勁!”當天下午,天寧城管大隊官方微博轉發了蔣佚凡的微博。蔣佚凡戴著谷歌眼鏡爆紅網絡,也由此引發不少疑問。
  “這副眼鏡是我今年4月初通過網絡代購的,花費大約在一萬三四千元人民幣左右,大概相當於我三四個月的工資。”蔣佚凡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之所以會購買,是因為個人比較喜歡電子產品,覺得谷歌眼鏡很潮。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平常在執法過程中要攜帶照相機、攝像機,而這兩個機器目標相對較大,有些群眾看到後比較反感,容易激化矛盾。而谷歌眼鏡不僅可以解放我的雙手,拍攝視頻取證,而且還不容易引發群眾反感。”蔣佚凡說。
  目前,蔣佚凡還沒有聽說其他同事有購買谷歌眼鏡的想法。谷歌眼鏡是否會成為城管隊員的標配裝備?蔣佚凡認為,目前希望不是太大,因為谷歌眼鏡成為標準裝備有兩個硬傷。
  “一個是成本太高,一副眼鏡的價格折算成人民幣要1萬多元,如果城管隊員人手一副的話,那將是一筆很大的開銷。”蔣佚凡說,還有一個硬傷是谷歌眼鏡客戶端的相關軟件開發不夠,不能像手機、照相機等一些設備的客戶端軟件那樣便利。
  執法者應考慮保障雙方權益
  對於一名普通城管隊員自費購買谷歌眼鏡而爆紅網絡一事,南京市社科院城市發展研究所所長朱未易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之所以會爆紅,一方面與此前經常披露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侵害被執法者人身權益有關。另一方面,人們可能會因為谷歌眼鏡的局限性而擔心拍攝的只是被執法者的畫面,而沒有執法者的畫面。這種自我保護、證據的固定僅僅有利於執法者,具有單向性。
  “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有執法不規範、侵犯被執法者人身權益的現象,也有人身權益被侵犯的現象。為了避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又能保存證據,所以自己花錢購買了那麼貴的眼鏡,這其中透露出來的是一種對權益保護的訴求。”朱未易說。
  “不過,這也引出一個新的問題,行政執法者為保護自身權益而購買設備保存證據,那麼,執法對象是不是也需要利用某種設備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在執法過程中發生衝突時,雙方都會謀求自我保護的一種機制。”朱未易話鋒一轉說道。
  朱未易認為,作為行政執法者,應該思考在執法過程中,如何更好地處理與執法對象之間可能發生的衝突、矛盾,應當樹立維護雙方權益的理念。“所以,我個人認為,谷歌眼鏡不應推廣”。
  本報南京4月23日電
  (原標題:高科技裝備不能替代權益保護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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