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 甘泉﹑汪軍)隨著簡政放權推向深入,行政審批也從做好"減法"開始進入到"流程再造"的新階段?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一口受理""限時辦理"等5項措施,對審批流程進行再造?這意味著,今後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要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並做出限時承諾?
      2013年以來,國務院已相繼取消和下放798項行政審批事項?把不該有的審批事項堅決取消﹑下放到位,這還只是行政審批改革的第一步,對於那些確實需要保留的審批事項,進行流程方面的規範和再造,是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必然要求?
      這些年來,儘管很多地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辦事效率﹑辦事態度出現了積極變化,但仍有不少地方的行政審批依然存在著流程複雜﹑效率低下的毛病?比如,有的企業去相關部門辦理出口退稅手續,一旦涉及跨省辦理,發函回覆常常遇到辦理人員"拖拖拉拉",本來一兩個月就應該能夠完成的手續,經常需要半年甚至一年?這種現象長期存在,難免引起社會各界詬病?
      比效率低下更加可怕的,則是相關部門推諉扯皮?就在上個月,河南省新鄉市一市民"兩個月辦不下未就業證明"在網絡上引起廣泛關註,令不少網民感到寒心?一紙小小的"未就業證明",關係到群眾的就業生存,也算得上是十萬火急了,對社保局﹑勞動局﹑街道﹑社區等這些部門來講,其實都關係密切,誰都不應該說與己無關,使得這位群眾多處折返了幾個月都辦不下來?
      如今,中央政府提出"一口受理""限時辦理"等措施,重視對審批流程進行再造,既是形勢所迫,也是民心所向?而要讓這些要求落到實處,還必須要有更加細密的制度特別是嚴厲的問責措施跟進,才能讓流程再造真正變成群眾感受得到的便利,顯現出深化改革的價值?
      加強流程再造,可以作為的空間很大?比如,在審批過程中,探索對多部門審批事項實行一個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協同的"一條龍"審批或並聯審批,讓審批提速?也可以進一步強化網絡的作用,實現網絡審批?群眾辦事通過"一個窗口"統一受理,通過依法依規給出辦理時限的承諾,對審批的受理﹑進展﹑結果等信息進行公開,便於群眾監督?
      對於手握審批權力的人,還需要進行"觀念再造",強化考核問責?"一口受理""限時辦理"等措施,需要與受理人以及後續審批相關環節結合起來,細化各個環節的時效與責任,一旦哪個環節落實不力,就應受到追責,避免人人有責變成人人無責?  (原標題:新華時評:“流程再造”需有問責措施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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